摘要:2013年化工工程师考试将于9月7、8日举行,2013年大庆化工工程师报名时间为6月7日至6月18日;现场确认时间6月13日至19日;缴费时间为6月13日至28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29日至9月3日。 |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3〕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时间详见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
各专业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基础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发放的成绩合格通知单,作为报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审核的必备材料;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国家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报考条件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条件
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2)。
(二)报名流程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rsks.gov.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7日-6月18日。
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2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注意事项: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大庆考区”;2、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点击可查看单位编码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3、上传照片前,考生应认真检查、核对报考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点击“照片维护”,按要求上传近期白色背景的数码照片。照片要求:长100-210像素,宽90-150像素,比例正常、清晰,形象庄重,不可遮挡面部主要特征(如眉、眼睛、耳朵等),jpg格式,大小5-35K;4、审核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报考信息无法修改)。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6月19日(节假日休息)。
考生的报考材料须由单位人事工作人员统一携带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张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查档证明表);以前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方可进行资格审查。
凡涉及免试的考生,首先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市考试中心于报名结束2个工作日内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免试复核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复核的考生应及时进行网上交费。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大庆高新区兴化街7号(人才大厦二楼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注意事项:在各县(区)私企工作的报名考生须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6月28日。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一级注册结构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120元;二级注册结构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120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130元。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四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00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747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4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70元。
4、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599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4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60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各种资料。
(四)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可登录http://www.rsks.gov.cn“报考条件”栏目进行查询。
五、考场设置
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它市(地)不设考场。
六、网上查询成绩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七、领取证书
考生在查询成绩与合格标准后,请关注大庆市人事考试网,按网站通知要求办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做好该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八、考试用书及培训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3年化工工程师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化工工程师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除统一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或将采用现场面授(定点定时)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咨询:010-53688886 传真:010-63737385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版考试用书,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
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
同时,为配合2013年化工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化工工程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附件:
1、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2013年化工工程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购买流程及配送方式
附件1
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3年6月7日-6月18日 |
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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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3日-6月19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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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5日前 |
网上公布复核通过免试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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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3日-6月28日 |
网上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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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5日前 |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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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9日-9月3日 |
网上报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3年9月7日 |
8:00-11:00 |
专业知识考试(上) |
8:00-12:00 |
基础考试(上) |
||
14:00-17:00 |
专业知识考试(下) |
||
14:00-18:00 |
基础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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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8日 |
8:00-11:00 |
专业案例考试(上) |
|
8:00-12:00 |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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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专业案例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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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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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上旬至3月上旬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
附件2
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①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②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或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③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④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化学工程与工艺;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③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④制药工程;⑤轻化工程;⑥食品科学与工程;⑦生物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②环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册化工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本
专
业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 |
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生物化工(部分) |
||
工业分析 |
||
电化学工程 |
||
工业催化 |
||
石油工程 |
||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
复合材料(部分) |
||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无机非金属材料 |
|
硅酸盐工程 |
||
复合材料(部分) |
||
制药工程 |
化学制药 |
|
制药工程 |
||
生物制药 |
||
中药制药 |
||
轻化工程 |
皮革工程 |
|
制桨造纸工程 |
||
染整工程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制糖工程、油脂工程 |
|
粮食工程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烟草工程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部分) |
|
生物化学工程(部分) |
||
发酵工程 |
||
其他 |
如林产化工等 |
|
相近专业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化工机械与设备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环境监测 |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
其他 |
|
|
其他工科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声明:以上关于2013年化工工程师考试报名信息主要参考官方公布考务文件时有改动,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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