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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事考试网:2012年新疆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发表时间:2011/12/20 11:15:1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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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012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19、20、26、27日,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卫生资格考试工作问题的通知》,2012年新疆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大家可随时关注中国卫生资格考试动态栏目,考试报名开始后本站会在第一时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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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专业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民营企业、非公组织及相关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根据相关考务文件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于201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任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根据本地区世纪情况,继续才去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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