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省部属驻邯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34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2日、23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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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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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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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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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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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前述2个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工作
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2年6月8日至6月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6月29日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书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主管部门。
(二)资格初审: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工作(联系电话:0310-8090272)。
(三)资格复审和交费:初审合格后,主管单位携带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及证件于6月21日至 7月3日(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高开区世纪大街23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3层会议室)进行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和交费工作。
1、对报全科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复审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本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2)一份;
②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③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对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复审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本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2)一份;
②报考人员报名表、免试表(附件1,手工填写即可)各一式两份;
③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2005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上述所有复印件上均要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考试收费及教材征订
根据发改价格[2010]1660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每人每科7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8元),《测绘案例分析》每人85元的标准收取(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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