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公布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和国际商务专业、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1 年度价格鉴证师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8 号)和《关于2011 年度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 〕120 号)要求,现将2011 年度价格鉴证师、国际商务、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价格鉴证师、国际商务专业
|
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
价格鉴证师 |
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 |
120 分 |
72 分 |
|
|
100 分 |
<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编辑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