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1日,汉中2014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25日至8月28日17:00,审核时间7月29至8月18日17:00前,缴费时间截止8月18日22:00时前,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0日至29日。考试费用每人每科40元标准收取。
关于我市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安排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人考发[2014]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安排如:
一、经济师考试时间: 2014年11月1日
上午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经济师考试报名
1、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情况进行报名。
2、考生可于7月25日至8月28日17:00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
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络注册。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请选择“陕西省”考区,驻汉中地区的中、省单位和我市报考人员均应选择“汉中”审核(考试)点。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照片上传成功,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照片处理工具在报名网站首页中,需考生自行下载对准备上传的照片进行处理,否则照片将无法上传。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待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报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经单位人事部门资格初审后盖章。可由单位统一组织并携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件(原件),于7月29至8月18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3、按照规定,已参加过我市2013年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不需再审核报考资格,只需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时系统会要求考生填写档案号和其他身份等信息后作出判断);凡2013年以前参加过经济中级资格的均视为新考生,须经市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后才能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4、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8月18日22:00时前。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收费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标准收取。
四、准考证: 考生可于2014年10月20至29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
2、本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可于10月20日至29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考试结束后还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
6、考试合格考生待发证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按违纪考生处理。
六、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111室
联系电话:2626198 http://rsj.hanzhong.gov.cn/
七、经济师考试教材及培训
针对2014年经济师考生需求,中大网校经济师考试网特推出2014年经济师考试零基础通关课程,点击查看2014年经济师考试招生简章>> 报名咨询电话4000-1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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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6、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充条件(摘自国人厅发〔2004〕45号)
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注:以上信息参考2014年汉中经济师考务通知进行相关改动,请考生以汉中人事考试网官方文件公布内容为准,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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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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