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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人事考试网:201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2/5/22 16:04:3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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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建注发〔2012〕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符合上述1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考试时间 、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922

上午 9:00 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 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23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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