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湘统〔2014〕20号
各市州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3〕2号)规定,现将《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150分)。在2013年10月13日全国统计专业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中,我省胡睿懿等35人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2013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有效期至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请各有关人事(职改)、统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考试成绩合格证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
(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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