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省考办工作安排,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将自2015年12月7日起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办法
(一)考生本人领取的,凭本人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准考证领取;
(二)委托他人领取的,代领人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考生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准考证领取。
说明: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指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换证、及年度继续教育的证书。
三、领取地址
东莞市会计学会(东莞市体育路5号健升大厦15楼1501)。
四、咨询电话:
市政府咨询热线:22831155、12345。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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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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