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实行注册申报电子化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实行注册申报电子化的通知》(建注函〔2017〕54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注册申报取消地市受理转报层级,申请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实行注册申报电子化的通知(54号).doc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