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2]15号)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财政厅(苏财会[2012]25号)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财务会计专业技术工作。
(二)参加每年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学历、资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5年以上;或者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认定须由当地经贸委出具的证明)。
4、取得大学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大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
二、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用时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本年度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点设置在南京市,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从2011年起,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kzp.mof.gov.cn,开通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至6月29日,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时间为2012年6月28日至6月3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认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由单位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签章后,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渠道,携带学历证书、会计师(或相关中级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南通考区考生(含六县市)及在通中央和省属单位考生到市财会教育中心(青年西路192号)进行资格审核。
六、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参照苏价费函〔2002〕72号标准,每人收取110元。
七、参加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会计考办转发全国会计考办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以订购相关书籍,但有可能比较晚才到南通,建议考生自行到书店购买。
2、此次报名无补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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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