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人事考务中心:2012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2/7/12 9:28:2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河北省职称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46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市的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日、21日举行,考点设在石家庄。

10月20日
上午0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二、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五)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及科目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

(一)1970年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二)1970年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2、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

(一)1987年之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二)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三、报名地点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 7月12日至8月3日。网址:www.hebpta.com.cn。

审核交费时间7月30---8月3日。地点:保定市规划局三楼人事处(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078号),联系电话:3313624、联系人:翟兴梅。

报名要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所持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2份、相关证件(学历证、累计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2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部分科目免试人员须带报名表3份、免试表3份、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累计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3份,并携带相关免试材料原件。

3、所有报名表、免试表和复印件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统一报名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四、违纪违规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本专业考试。

(一) 伪造、涂改学历、资历证明;

(二) 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五、考试说明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3科目为客观题,《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六、考生须知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城市规划实务》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试收费

根据计价格[2002]2546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另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考生另交考试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由各市规划局统一收取后上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八、(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城乡规划师

        [协议护航班]

        7大课程模块 3大研发资料资料退费服务校方服务

        2200起

        了解课程

        311人正在学习

      • 城乡规划师

        [冲关畅学班]

        5大课程模块 2大研发资料 校方服务

        1380起

        了解课程

        324人正在学习

      • 城乡规划师

        [精品乐学班]

        3大课程模块 研发资料 校方服务

        980起

        了解课程

        221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