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11月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的通知
2013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自即日起公布。考生可在“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查询平台”,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点击进入2013年11月心理咨询师成绩查询入口】
因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尚未向我省传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职业指导师、企业培训师(1级)3个职业的成绩,所以此次公布的成绩中不含以上3个职业。待我省收到后另行公布。
考生在查询成绩时,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考试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与报名机构联系,更正错误信息。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请按照《河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程序》的规定,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成绩复查申请表》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报名单位逐级上报至省鉴定中心。
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咨询电话0311-966010,按1号键选择“全国统考业务”进行咨询。
(注:身份证号码最后1位为X的考生,请使用大写X。)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心理咨询师考试网在线订购心理咨询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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