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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领取医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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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3号公告,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将于2008年9月20-21日举行。本市的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将于9月1-10日(周六、周日除外)陆续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报名点考试准考证发放办法:

1、黄浦区卫生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到黄浦卫校领取。

2、长宁区卫生学校:通知各相关单位,请考生到卫校领取。

3、杨浦区卫生学校:通知各相关单位,请考生到卫校领取。

4、崇明县卫生监督所:通过单位领取,再发至考生。

  二、注意事项

1、2008年毕业的硕士、博士及七年制以上的长学制毕业生,由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故在领取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时,需提供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报名点核验后予以发放准考证。

2、2008年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而未得到领取准考证通知的考生,请于9月1-10日(周六、周日除外)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如有疑问请直接与相关报名点联系。

各报名点联系电话:

黄浦区卫生学校:63667293

长宁区卫生学校:52064707

杨浦区卫生学校:55530577

崇明县卫生监督所:69615211

上海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

200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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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医学考试网-临床执业医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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