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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报关员海关通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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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会议精神,2003年出口货物退税报审截止期已确定为2004年3月31日。为作好03年出口报关单更改的扫尾工作,请有关报关公司和经营单位加强出口报关单清理工作,如有需更改而未更改的报关单,请尽快向我处提出改单申请,我处近期将集中人力加快办理。由于数据传送需耗费一定时间(异地传输可能在1周以上),请各单位尽可能提前提交申请,以免延误出口退税造成损失。

另请各报关公司和经营单位具体配合做到以下三点:

一、各自清理在我处的积压未取报关单。我处设在浦东海关大楼二楼的受理改单申请窗口将提供改单和删单重报的积压报关单清单。

二、请严格按照《改单业务指南》规范填写改单申请、制备有关单证,尽可能避免因单证不齐、格式不符而造成的不予受理情况。如有疑问,请于事前向我处窗口接待人员咨询。

三、《改单申请》上,“更改原因”栏目请对“底单是否错误”进行说明;并请填写直接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便于我处及时询问、通知有关情况。如我处通知需进一步提交有关资料的,请在通知时限内提交,逾期,作不予受理处理。

          综合统计处
            200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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