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地区2014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发〔2014〕7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5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条件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186号)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条件
1.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及〈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5〕13号)规定, 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2.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加盖学校公章,样式见附件1),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2。
二、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4年11月9日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
14:00-17:00 | 二、三级笔译实务(英) |
(一)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二)各语种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答题纸上作答;各语种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均在答题纸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的全部科目考试。
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人员,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相应语种、相应类别一级翻译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国家统一确定的考试合格标准的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人员,成绩合格后,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成绩通知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自收回之日起,当事人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该软件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网址:www.cpta.com.cn)或网报平台下载。
(一)考试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考人员参照各级别报名条件,自行确定是否达到报考要求。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8月11日至26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的要求注册、上传照片、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参加一级翻译笔译考试的报考人员、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和台湾地区居民,在成绩合格后领取证书时,须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证书领取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得证书。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2014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台湾居民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试的报考人员须持通过国家统考取得的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翻译专业职务证书;
4.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11月4日至8日登录网报平台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四)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人事考试频道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网址:www.catti.net.cn)查询成绩及证书发放事宜。
(五)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六)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
2.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159所)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考试日期: 报名序号:
姓 名 | 性 别 | 所在学校 | |||
身份证号 | 学 号 | ||||
在 | 兹证明:学生 自 年 月 学院盖章 研究生院(处、部) | ||||
备 |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 ||||
附件2: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159所)
序号 | 院校名称 | 序号 | 院校名称 | 序号 | 院校名称 | 序号 | 院校名称 |
1 | 安徽大学 | 21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41 | 中国矿业大学 | 61 | 河北大学 |
2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22 | 河海大学 | 42 | 中国石油大学 | 62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
3 | 合肥工业大学 | 23 | 南京农业大学 | 43 | 中国地质大学 | 63 | 河北联合大学 |
4 | 安徽师范大学 | 24 | 南京师范大学 | 44 |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 64 | 河北师范大学 |
5 | 北京大学 | 25 | 徐州师范大学 | 45 | 厦门大学 | 65 | 燕山大学 |
6 | 北京交通大学 | 26 | 扬州大学 | 46 | 福州大学 | 66 | 郑州大学 |
7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27 | 南昌大学 | 47 | 福建师范大学 | 67 | 山东科技大学 |
8 | 北京理工大学 | 28 | 江西师范大学 | 48 | 兰州大学 | 68 | 南京理工大学 |
9 | 北京科技大学 | 29 | 辽宁大学 | 49 | 西北师范大学 | 69 | 青岛科技大学 |
10 | 北京邮电大学 | 30 | 大连理工大学 | 50 | 中山大学 | 70 | 济南大学 |
11 | 北京林业大学 | 31 | 东北大学 | 51 | 暨南大学 | 71 | 山东师范大学 |
12 | 北京师范大学 | 32 | 大连海事大学 | 52 | 华南理工大学 | 72 | 曲阜师范大学 |
13 | 首都师范大学 | 33 | 辽宁师范大学 | 53 | 华南师范大学 | 73 | 聊城大学 |
14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34 | 沈阳师范大学 | 54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74 | 鲁东大学 |
15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35 | 大连外国语学院 | 55 | 广西大学 | 75 | 青岛大学 |
16 | 北京语言大学 | 36 | 内蒙古大学 | 56 | 广西师范大学 | 76 | 烟台大学 |
17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37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57 | 广西民族大学 | 77 | 山东财政学院 |
18 | 外交学院 | 38 | 宁夏大学 | 58 | 贵州大学 | 78 | 山西大学 |
19 | 国际关系学院 | 39 | 山东大学 | 59 | 贵州师范大学 | 79 | 太原理工大学 |
20 | 华北电力大学 | 40 | 中国海洋大学 | 60 | 海南大学 | 80 | 山西师范大学 |
序号 | 院校名称 | 序号 | 院校名称 | 序号 | 院校名称 | 序号 | 院校名称 |
81 | 西北大学 | 101 | 武汉大学 | 121 | 西南交通大学 | 141 | 浙江师范大学 |
82 | 西安交通大学 | 102 | 华中科技大学 | 122 | 电子科技大学 | 142 | 三峡大学 |
83 | 西北工业大学 | 103 | 东南大学 | 123 | 西南石油大学 | 143 | 湘潭大学 |
84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104 | 武汉理工大学 | 124 | 成都理工大学 | 144 | 浙江工商大学 |
85 | 复旦大学 | 105 | 华中师范大学 | 125 | 西南科技大学 | 145 | 宁波大学 |
86 | 同济大学 | 106 | 湖北大学 | 126 | 西华大学 | 146 | 重庆大学 |
87 | 上海交通大学 | 107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127 | 四川师范大学 | 147 | 西南大学 |
88 | 上海理工大学 | 108 | 中南民族大学 | 128 | 西南财经大学 | 148 | 重庆师范大学 |
89 | 上海海事大学 | 109 | 湖南大学 | 129 | 南开大学 | 149 | 四川外语学院 |
90 | 东华大学 | 110 | 中南大学 | 130 | 天津大学 | 150 | 西南政法大学 |
91 | 河南科技大学 | 111 | 湖南科技大学 | 131 | 天津理工大学 | 151 | 天津外国语大学 |
92 | 河南大学 | 112 | 长沙理工大学 | 132 | 天津师范大学 | 152 | 天津财经大学 |
93 | 河南师范大学 | 113 | 湖南师范大学 | 133 | 陕西师范大学 | 153 | 延边大学 |
94 | 信阳师范学院 | 114 | 吉林大学 | 134 | 西安外国语大学 | 154 | 东北师范大学 |
95 | 黑龙江大学 | 115 | 华东师范大学 | 135 | 新疆大学 | 155 | 北华大学 |
96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116 | 上海师范大学 | 136 | 新疆师范大学 | 156 | 吉林师范大学 |
97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117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137 | 云南大学 | 157 | 南京大学 |
98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118 |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 138 | 云南师范大学 | 158 | 苏州大学 |
99 | 东北林业大学 | 119 | 上海大学 | 139 | 云南民族大学 | 159 | 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
100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20 | 四川大学 | 140 | 浙江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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