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湖南省158名监理工程师申请注册的请示
【2014】12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要求,我厅对戴正志等94名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和李文君等64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的申请资料进行了初审,均符合相关注册条件,并已通过“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经查,申请延续注册人员何琦,在2012年度《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记录不良行为(附件3)。申请资料随文呈报,请予审核。
附件:1.
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明细表(合格).xls
2.
湖南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初审意见明细表(合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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