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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发表时间:2018/8/30 11:10:0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于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现将本市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人员

凡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本市申请审核通过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领证时间、地点

领证时间:9月4日(周二)至9月5日(周三)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特别提示:为提高工作效率,请申领人查询本通知"附件",按照本人姓名所对应预约日期、预约时间来我中心领取(请务必牢记本人证书号码,现场需报证书号码领取证书)。

领证地点: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徐汇区小木桥路470号,零陵路口正门进入),现场无停车位。

参考交通路线:地铁12号线、4号线大木桥路站(3号口)。

三、领证要求

1.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按照司法部要求,为了对申请人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应由申请人本人前来领取。

3.申领人现场须提供此通知“附件”查询的“证书号码”,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可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预约时间内本人不能按时前来领取的,由我局司法考试处负责代为保管其资格证书,请在9月30日前(工作日时间)由本人前来领取。

5.对于出国(境)在外的申领人,可以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领取,现场必须同时提交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验证后退回。证书也可由我局司法考试处代为保管,待申领人回国后由本人前来我局领取。

6.申领人领取资格证书后,如需申请办理律师实习证的,请查看东方律师网-办事大厅-实习人员管理,申请律师实习具体事宜可与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部联系。

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3899700。

附件:

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间预约安排表

上海市司法局

2018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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