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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卫生局:2013-2014年度执业医师定期考核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12 15:17:5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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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执业医师定期考核的通知(通卫医〔2015〕8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市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2014年度执业医师定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定期考核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测评。医师业务水平测评全市统一命题进行考核,我局委托市医师协会组织全市的业务水平测评工作。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由医师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评定后报相关考核机构复核。

二、考核机构: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等23家单位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考核机构,承担本机构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南通市医师协会等11家单位作为其它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的考核机构,负责本市、县(市)区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在我市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一般程序考核和简易程序考核。适用于一般程序考核的执业医师均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评。

(一)适用一般程序的考核对象:

1、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具有本科学历,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医师;

2、2000年(含2000年)以后毕业的具有大专学历,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

3、1997年(含1997年)以后毕业的具有中专学历,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

4、注册二个以上(含二个)执业范围,执业时间在1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

(二)符合以下条件者可适用简易程序:

1、2013-2014年度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阶段考试;

2、2013-2014年度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考试;

3、2010年 1月1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在2013-2014年度有良好行为记录(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表彰、获奖等);

4、2013-2014年度参加过卫生援疆、援藏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业务水平测评考核大纲:执业范围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常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常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侵权责任法》;

3、《药品管理法》;

4、《麻醉药品和精神管理条例》;

5、《处方管理办法》;

6、《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7、《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8、《常用耳毒性药物的临床使用规范》;

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10、《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11、《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1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13、《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14、《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15、医疗核心制度。

五、业务水平测评考核科目:原则上按照《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进行考核。其中:

1、外科分为外科和麻醉;

2、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分为超声、心电图、放射和放疗;

3、眼耳鼻咽喉分为眼科和耳鼻咽喉;

4、医学检验、病理专业分为检验和病理;

5、注册二个以上(含二个)执业范围的执业医师均考核最后一个执业范围。

六、业务水平测评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013-2014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行网络电子考核,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所有在册医师进行网络信息填报,登陆网址:http://dqkh.cmda.org.cn。新增医疗机构向市医师协会申请分配用户名。请于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网报申请,属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我局发证的社会医疗机构报市医师协会复核。

市卫生局联系人:陈芸;联系电话:85053631;

市医师协会联系人:费晓钰;电子邮箱:1059610074@qq.com;联系电话: 85053650;传真:85053651。

附件:

1、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名单

2、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申报操作说明

3、南通市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报名汇总表

附件1:

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名单

一、承担本机构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单位

1、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2、南通市中医

3、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4、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5、南通市肿瘤医院 6、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7、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8、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9、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南通瑞慈医院

11、南通市老年康复医院 12、海安县人民医院

13、海安县中医院 14、如皋市人民医院

15、如皋市中医院 16、如东县人民医院

17、如东县中医院 18、通州市人民医院

19、通州市中医院 20、海门市人民医院

21、海门市中医院 22、启东市人民医院

23、启东市中医院

二、承担其它医疗机构内医师定期考核的考核单位

1、 市区——南通市医师协会、南通市企管会

2、 崇川区——崇川区医学会

3、 港闸区——港闸区医学会

4、 开发区——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5、 滨海园区——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

6、 海安县——海安县医学会

7、 如皋市——如皋市医学会

8、 如东县——如东县医学会

9、 通州区——通州区医学会

10、海门市——海门市卫生局医政科

11、启东市——启东市卫生局医政科

附件2:

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1、医师人员用户:登录页面/点击考核信息/如认为符合简易程序的,请点击“操作”栏下面的“简易程序填报”,填好信息后点“提交申请”,等待卫生机构及考核机构审核。对已通过考核的医师,可点“考核信息”/考核结果//通知书/打印通知书。

2、卫生机构用户:登录页面点定期考核/名单上报(等待考核机构审核,如审核通过则“审核状态栏”显示“名单通过”,只有上报名单并经考核机构审核通过的医师,卫生机构才能对其进行下一步如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不良行为等考核)/考核评定/操作栏下面选择“一般考核或简易程序考核”/对每一医师进行不良行为、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点“提交信息”,至此本机构考核完成。

3、考核机构用户:点“医师名单审核”,对卫生机构提交的名单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考核条件/如已进行审核则点“考核内容复核”/复核通过医师/。

注:所有申报医师要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符合简易程序的医师需完成简易程序的填报工作。

[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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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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