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规定,我厅对王宏坤等29人申请一级建造师变更进行审核,符合变更注册条件,准予变更注册。
请变更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领取注册证书。
查询变更注册人员名单,请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www.hljjs.gov.cn。
特此公告。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一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英才班]
1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退费
一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畅学班]
三大阶段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续学
一级建造师
[丰羽计划-畅学班]
4大模块 准题库研发资料 协议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