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详细报考条件见附件一。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上报名链接地址: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 (报名登录界面)。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2月26日9:00—3月18日24: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3月18日—20日(每天9:00—11:30,15:30—17:30);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报名表和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至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6号园人力资源中心窗口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3月21日24:00。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能视为报名成功。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5月18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19日
上午 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四、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考区设置
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区直考区。
六、考试收费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18号公告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5元。
附件: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条件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2月22日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考试简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表,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年。
(二)截止 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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