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市2019年注册计量师报名时间:3月27日-4月16日(老考生),3月27日-4月3日(新考生),缴费时间: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老考生),4月9日-4月16日(新考生),资格审核时间:4月9日-1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1日至6月14日。
京人考发〔2019〕18 号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 2019 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执行<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6〕85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 2019 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7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19 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4 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3 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2 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 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 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 2004 年 12 月 31 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2 年;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 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或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级别为免 1 科)的人员,均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 5 年。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流程
1.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报平台”)
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2.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 2018 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新考生”。
3.“老考生”须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至 4 月 16 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4.“新考生”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须 本人携带《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须携带《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
(2)无法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验核实学历、学位信息的人员(例如 2001 年及以前毕业、中专毕业、军队院校或党校毕业等)还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可以查验核实的,免于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
(3)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均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 年6 月 11 日至 6 月 14 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至 9 月16 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 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 17 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 号)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 68 元。
(六)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www.bjrbj.gov.cn/bjpta)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九)考试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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