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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注协:领取2018年资产评估师证书及办理资格登记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4/12 16:04: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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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8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办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的通知

鲁评协〔2019〕15号

资产评估相关考生:

根据《中评协关于2018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2019〕11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山东省2018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考试合格人员于2019年4月15日至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休息)办理以下相关事宜:

一、领取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1.考试合格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领取证书。

2.持国外学历证书的合格人员,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

3.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原件。

4.对学历审核未通过人员,不予发放证书,并将证书退回中评协。

5.对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暂不予发放证书,待取得学历证书后,方可发放。

6.考试合格人员根据附件名单分别到相关考区领取证书,领取地址:

济南考区:济南市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2楼考试部(212室) 联系电话:0531-82919657、82919686;

青岛考区: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路51号国贸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532-82973019、82973017。

二、办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

(一)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经本人签字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统一管理档案的凭证原件或者内退、下岗、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原件;

4.本人与所在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所在资产评估机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原件。

(二)不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经本人签字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登记时需注册行业管理平台(http://47.94.11.33:8039/login)进行操作,通过系统填写打印《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表》,上传本人照片及上述其他材料的扫描件,职业资格证书登记须知及平台操作说明详见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评估管理规章制度模块(点击此处进入)。

办理登记地址:济南市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2楼会员二部(213室)联系电话:0531-82919666、82919688。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汇总.doc

附件1:山东省2018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表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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