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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新规——告知承诺制

发表时间:2019/6/13 11:58: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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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报考问答

政策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正式启动

报考问答

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的考试组织告知内容及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告知承诺制用户注册步骤及注意事项

告知承诺制报名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下,哪些报考人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

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及虚假承诺处理办法

老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如何处理?

新考证注册流程解析

报考人员注册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五)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详情请查看>>

政策解读

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新规解读——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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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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