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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8法律资格成绩合格的2019应届生开始网上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发表时间:2019/6/17 18:22: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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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公告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

根据司法部2019年6月14日发布的公告(第6号),现就浙江省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浙江省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18日9时至2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18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选择在浙江省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应于2019年6月26日至30日,由本人前往各市司法局现场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各市司法局现场审验后退回。

三、各市司法局地址及联系方式

杭州市司法局

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20号市民中心

联系电话:0571-85230907(申领工作现场)

0571-85256552,85256519,85256553(其他工作时间)

宁波市司法局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647号

电话:0574-87323218、87324425

温州市司法局

地点: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

电话:0577-88368816、88360907

嘉兴市司法局

地点:嘉兴市中山东路1177号2楼203室

电话:0573-82095114、83853071

湖州市司法局

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14楼1416室

电话:0572-2399118

绍兴市司法局

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660号

电话:0575-85338255、85163214

金华市司法局

地点:金华市胜利街596号2楼

电话:0579-82339001

衢州市司法局

地点:衢州市西区仙霞中路36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副楼4楼411室

电话:0570-3086052、3026202

舟山市司法局

地点: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1楼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审批窗口

电话:0580-2029137、2283569

台州市司法局

地点: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329号)

电话:0576-88893996

丽水市司法局

地点:城东路99号市司法局111办公室

电话:0578-210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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