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事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28日。
考生可直接登陆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网站(www.jlzkb.com)“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应选择“省直考区”,各市(州)考生可根据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4.上传相片。网上已有照片的考生不再上传照片。网上无照片的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片(120×160像素,相当于2寸照片,格式为jpg,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打印报名表。考生按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29日(省中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考区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省直考区报名的考生,到省职考办3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材料:
1. 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 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30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各项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考试 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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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 |
考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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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 |
13元/人 |
每科43元。 |
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考务费每人32元。 |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省职考办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备 注 |
|
造价工程师 |
10月24日 |
上午:9:00—11:30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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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
上午:9:00—11:30 |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专业工作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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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 |
工程造价专业 |
本科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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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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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或工程经济类 |
本科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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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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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专业 |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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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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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 |||||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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