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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考5年,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迎来改革

发表时间:2019/7/4 16:06:3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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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于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同时明确土地估价师考试拟于2020年作为土地估价方向纳入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这意味着原房地产估价师与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将整合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并由住建部和自然资源部实施监管。

据悉:

整合后房地产估价师为准入类,由三部门实施与监督

2014年国务院取消了土地估价师资格后,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要求,房地产估价师的实施部门由原人事部、建设部变更为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国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经多部门多次沟通确定房地产估价师增加土地估价专业。

整合后房地产估价师(含土地估价专业)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仍有待相关部门明确几个问题?

1.考试如何实施,科目如何确定?

造价工程师为例:住建部门组织拟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考试大纲和命题工作,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部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和命题工作。考试合格后分别发相关部门与人社部门用印证书。

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可以增项,即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据业来传闻,整合后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也拟采用公共(基础)科目+专业科目形式,不过尚未得到相关部门证实。

2.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管如何安排?

目前,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后,其注册、执业、继续教育、监管等事项,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则由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进行执业登记。

未来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管以及原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衔接和效用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转自评估师资讯)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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