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部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4号)要求,现将开展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分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省属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市、县(市、区)企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审查
二、审查对象
参加2019年度浙江省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且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新老考生(一级各科合格标准分数线72分;二级各科合格标准分数线55分)。
三、审查标准
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9〕11号)第二条报考条件和获证要求。
四、审查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2019年度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经考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从事计量专业工作证明(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审查材料证件和证书原件经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由审查单位留存,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查,复印件统一用A4纸。
五、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19年9月3日至9月5日。
审查地点: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市场监督部门认真配合做好注册计量师考后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逾期和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证书。
(三)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请留意浙江省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目,届时将在该栏目发布注册计量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四)考后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71-8976144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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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