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37号)等有关规定,从2019年4月至9月,我厅已陆续对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伍大江等22人(名单详见附件1)、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的费志高等19人(名单详见附件2)、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的胡智伟等27人(名单详见附件3)准予注册,现予以集中通告。
附件(附件.doc):
1.伍大江等22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费志高等19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3.胡智伟等27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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