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会计初级及护士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复审及领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辽人社发〔2014〕9号)文件精神,市就业服务中心考试鉴定部对2019年度会计初级及护士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有关事项
复审时间:11月19日至11月2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复审地点: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楼三楼考试鉴定部301室(现场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需携带材料:
1.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明一份(注:中专学历及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明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内该毕业院校“入学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明需提供学信网学历信息一份,网址为www.chsi.com.cn)。
二、领证有关事项
点击此处查看>>领证时间、地点及材料
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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