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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的通告

发表时间:2019/12/25 15:32: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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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的通告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3号》,现就辽宁省2019年执业兽医资格认定事宜通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9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1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63分和152分。

二、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2月16日公布,考生自2019年12月16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

询本人成绩。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2月9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并根据个人需要选择省内任意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四、审核结果查询

2020年2月17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查询审核结果。

五、资格证书领取

经审核确认合格的考生,于2020年2月24日至2月28日期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六、补证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经网上申请后,各市主管部门、省厅审核确认合格后,按照上述领取办法领取资格证书。

七、有关说明

1.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在网上提出资格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2.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3.辽宁考区办公室咨询电话:024-23447640。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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