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20年经济师考试政策改革解读汇总!记得收藏!

发表时间:2020/3/31 17:33:2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20年1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终于公布了新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确定2020年经济师考试迎来重大改革!那么,新政策的实施对经济师考生有哪些影响?有哪些变化是值得关注的呢?这里,小编特汇总了有关考试改革的新政文件及解读,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考试专业变化

根据新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四条可知,初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考试专业改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设置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报考说明

01

工商管理

对应原工商管理、商业经济专业

02

农业经济

 

07

财政税收

 

09

金融

 

10

保险

 

15

人力资源管理

 

19

旅游经济

 

22

运输经济

对应原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专业,包含邮政专业内容

23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对应原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专业

24

知识产权

新增专业

从以上科目设置表我们了解到,专业有以下具体变化:

1、经济师人力资源、财政税收、金融、农业、保险、旅游专业保留。

2、原商业经济专业取消,计划报考该专业人员可转报工商管理专业,新工商管理专业或将吸纳部分原商业经济专业内容。

3、原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运输、邮政专业合并为运输经济专业,新运输专业内容将吸纳原专业部分内容。

4、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合并,改为“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考试内容也将有所变化。

5、新增知识产权专业。

二、成绩有效期变为2年

根据新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可知,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这意味着,2020年开始,经济师考试不再是“一年内过两科”,而是“两年内过两科”!考试成绩有效期改为2年(成绩可保留2年),考生可在两年内考过《经济基础》和《专业知识实务》两门科目,视为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此变动和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管理一样,对于经济师考生来说,算是好消息了!

举例:A考生2020年报考经济师考试,仅《经济基础》成绩合格,那么该科目成绩可保留至下一年,2021年A考生只需考过《专业知识与实务》一门,便可拿到经济师证书!

三、高级经济师开启全国统考

人社部公布的2020年考试计划里提到,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9月12日,实行全国统考。并且,新版《政策》规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要注意的是,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考生参加完高级经济师考试外,还得参与评审。

四、考试证书有变化

根据新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第十二条:“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这表明,除了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外,其他专业考试合格者,仍然是发“经济师资格证书”。但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合格考生将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证书有变化!要注意的是,虽然颁发的是“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但考取的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仍属于经济师职称证书,可视为取得相应级别的经济师资格,可以用来评定职称,仍具有经济师证书效用。

五、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

自2019年3月起,人社部发布了一则通知,宣布:经济师资格审查不再提供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并且,2019年6月5日,中国人事考试网也发布《关于资格考试报名告知承诺制试点的通知》,提到“为实现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更简捷,2019年起全国经济师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这也就是说,2020年经济师报名实行承诺制,不再需要单位开工作证明了!但要注意的是,考生在网上报名后,人事部将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经济师改革官方通知汇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人社部修订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经济师

        [协议护航-畅学班]

        10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服务

        1680起

        初级 中级

        561人正在学习

      • 经济师

        [协议护航-精品班]

        12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精品课程校方支持

        1680起

        初级 中级

        505人正在学习

      • 经济师

        [丰羽计划-畅学班]

        4大模块 题库练习 协议续学

        1080起

        初级 中级

        445人正在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