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7-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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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7年4月5日起考生可以领取: 1、2006年10月考试的城市规划师证书。省直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2、2006年9月考试的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省直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3、2006年9月考试的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动力)(给排水)专业证书。省直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4、2006年9月考试的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专业证书。省直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5、2006年9月考试的化工工程师证书。省直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6、2006年下半年考试的二、三级英语翻译笔译证书。省直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并缴纳7元工本费。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