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社秘〔2012〕150号
关于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为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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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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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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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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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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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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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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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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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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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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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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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管理模式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成绩采取非滚动管理模式,考生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相应考试科目方为合格。
三、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40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