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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2020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发表时间:2020/7/23 10:57: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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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海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3日9时-2020年8月17日24时;网上审核时间为2020年8月3日9时-2020年8月18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20年8月3日9时-2020年8月19日24时;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1月17日9时-2020年11月20日24时。


关于青海省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

由于学信网核验学历信息需要24小时,请各位考生提前在报名系统中注册,老考生也需提前登录完善信息!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将及时认真核实。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记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现就我省实施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将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注意: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

报考人员在注册信息之前先下载照片处理器,报名照片经过工具处理后将自动审核,请考生务必先下载!***点此下载***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日期:

2020年11月21日 上午 09:00—10:30 经济基础知识 10:30—12:0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020年11月21日 下午 14:30—16:00 经济基础知识 16:00—17:3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020年11月22日 上午 09:00—10:30 经济基础知识 10:30—12:0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020年11月22日 下午 14:30—16:00 经济基础知识 16:00—17:3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机考)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安排

报考考试科目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

网上审核时间

缴费时间

缴费形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经济(初、中级

2020年8月3日9时-2020年8月17日24时

2020年8月3日9时-2020年8月18日18时(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2020年8月3日9时-2020年8月19日24时

网上缴费

2020年11月17日9时-2020年11月20日24时

2020年11月21、22日

注:所有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直接等待审核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核。

(二)网上报名程序

1.报名网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HTTP://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下载地址请点此链接(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三)资格审查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此次报名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无需到现场!

系统没有自动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将进行网上提交材料人工核查。

网络资格审核人员范围及上传资料:

(1)注册时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上传材料:学历证书照片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照片(若资格条件需要学位证书还须上传学位证书照片)。

(2)注册时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上传材料: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照片(若资格条件需要学位证书还须上传学位证书照片)。

(3)失信人员。

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照片的说明:

①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人员,考生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照片;

②已取得学位报名且取得学位时间为2008年9月以前的人员,上传学位证书原件彩色照片;

③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原件彩色照片(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④取得军校学历的人员,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照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在报名确认环节上传电子图像材料。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四) 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须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请考生务必在缴费前确认个人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须查看个人缴费状态确认显示“已缴费”。没有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视为报考人员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报名表及承诺书自己留存即可,报名阶段不需要提交。

三、资格条件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四、有关事项说明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自2020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四、资格审核人员联系方式

省直考区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86号) 咨询电话0971-8258590(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接听)

石油局考区

青海油田公司人事处 咨询电话:0937-8926807(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接听)

技术咨询电话:0971-8258587(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接听)

附件:

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和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人事考试工作实际,现就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一、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

1.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并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青海省信康码”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以下简称“信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要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青海省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5.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承诺相关事项,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须于考前14天返回工作地,且“信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不安排参加考试工作。

7.考试工作人员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二、考点和考场设置

1.要选择通风、卫生、条件较好的教室或场地作为考场。

2.笔试类型的考试,考点安排考生座位时,应尽量增大座位间距,减少人员密度,每考场人数不超过30人。

3.各考点须配备隔离考场,用于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生的考试,配备相应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做好防护措施。

4.各考点须设置医疗服务站和健康观察室,并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卫生防疫人员,安排应急车辆,配齐必要的医疗用品、疫情防控和防护用品。

三、考试组织

1.各考点须制定考试入场流程,安排人员现场引导考生有序入场。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

2.考生应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考点可根据考试规模、体温检测设备配备情况,选择在考点或考场楼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5.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并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6.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考场座位等候,待试卷、答题卡验收无误后,考点应采取错时疏散的方式,尽快疏散考生,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7.考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信康码”信息监测和登记工作。

四、考试保障

1.笔试考试每半天须对考试场地、试卷分发回收室、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2.接送试卷的车辆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乘车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和“信康码”核验,车辆行驶途中要开窗通风。

3.提供就餐服务的考点,必须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卫生安全条件,且通风、卫生条件较好,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全面消毒。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就餐时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实行分餐制。

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若干问题处理办法

1.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在进入笔试现场时,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信康码”非绿码的,且不能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4.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并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5.考点须及时将健康状况异常考生相关情况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医护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如果发现考生症状可疑,应及时采取有效隔离和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

6.当次考试结束后,卫生健康部门须对所有在隔离考场考试的健康状况异常考生进行诊断,有条件可进行核酸检测,排除风险,确保考试安全。

7.健康状况异常考生的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和用品,应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单独做好装袋、密封、存放工作。监考人员要做好考场异常情况记录。

8.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健康状况异常考生和监考人员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考场必须全程保持通风和空气流通。隔离考场具体考试人数、安全距离等防护要求,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执行。

9.考试期间出现的其他异常情形,由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及时稳妥处理,并做好相关报告备案工作。

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信康码”应用方案

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复工复产普及“信用健康码”应用的通知》,结合人事考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数据共享

我省成为首批实现“‘健康码’信息跨地区互信互认”和“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对接”的省份之一,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实时更新的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可能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县域疫情风险等级数据库,已实现与全国所有省(市、区)的电子健康信息互认共享。

二、申领程序

考生报名时应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青海省信康码”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以下简称“信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信康码”应用

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组织实施部门根据考生“信康码”核验结果分类做好相关考试安排。

1.考生本人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2.“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3.“信康码”非绿码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青海油田公司人事处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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