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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2020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发表时间:2020/8/6 11:00:2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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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5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及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内人考函〔2020〕22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内人考函〔2020〕18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内人考函〔2020〕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及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一级造价工程师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全国执业药师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各地需在报考须知中明确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网址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全区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此次考试的人员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或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准确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9:00—8月16日23:00,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8月6日—8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6日—8月18日23:00。

2、通过网上审核人员考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核。对于符合免二科和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表(报名表盖单位公章)、工作证明、本人的毕业证原件(2002年以后需携带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符合免试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资格审核时限内到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康巴什区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进行现场人工审核。现场人工审核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8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三)告知承诺要求

此次三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做到详细了解承诺制以及处理承诺制注册过程中碰到的操作疑问。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GB/427073/index.html。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四)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五)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三、考试事宜

(一)考试时间、科目

1、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

2020年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2020年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2、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

2020年10月24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2020年10月25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3、全国执业药师

2020年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20年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 打印准考证时间

1、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

打印准考证。2020年10月12日—10月1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

打印准考证。2020年10月19日—10月2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全国执业药师

打印准考证。2020年10月19日—10月2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点设置

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只在区直(呼和浩特)设置考区。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全区各盟市均设有考点。

四、考试费用

1、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中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7元。

2、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财税〔2019〕58号)精神,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仍按《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规定执行,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9元。

3、全国执业药师

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

五、其它事宜

(一) 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1.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3.全国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1. 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

2020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

2.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3.全国执业药师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请告知应试人员按照2020年版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应试准备。

(三)考后公示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知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各旗区接此通知后,应尽快做好报名宣传工作。

(七)联系电话:0477-858621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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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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