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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2020年科目五考试考生须知

发表时间:2020/10/12 16:58: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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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2020年科目五考试考生须知

一 、考试方式

科目五考试采用人机对话、人机作答形式进行。

二、考试时长

中文类考试36分钟。(答题顺序:“景点讲解”人机对话→“综合能力题”人机作答。)

外语类考试40分钟。(答题顺序:“景点讲解”→“景点相关问答题”→“综合知识问答题”→“口译测试”。外语类考试均为人机对话。)

三、分值

满分为100分

(一)中文类:

景点讲解(55分);综合能力题(33道题,45分)。

(二)外语类:

景点讲解(40分);景点相关问答题(5道题,26分);综合知识问答题(2道题,14分);“中译外”、“外译中”(各1道题,20分)。

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听说考试。

四、注意事项

(一)中文类考生:

1、本次考试共分3个单元,第1单元为设备调试,需在“3分钟”内检查耳麦能否正常采集及输出声音,摄像头能否正常显示图像。如设备有问题及时联系监考老师。

2、设备调试完成后,系统自动进入第2单元,第2单元为“景点讲解”人机对话,考试时间13分钟。

根据系统自动抽取的景点题1道,考生在准备完成后,手动点击“开始录制”按钮后进行录制作答。

第2单元试题答完后,考生可点击“回放录音”回放录制的答题信息,回放过程中可随时点击“停止回放”按钮停止回放。如需重新回答,则点击“重新开始录制”进行重新录制。重新录制后之前录制的答题信息将被覆盖,考生需再次点击“回放录音”回放录制的答题信息,如确认本题答题完成则等待本单元倒计时结束。

3、第2单元结束后进入第3单元“综合能力题”人机作答,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考生根据提示作答。考试时间20分钟。

4、考生答题过程中需按序作答,所有单元均不能提前结束进入下一单元或提前交卷,进入下一单元后则无法返回上一单元重新作答。

5、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答题完毕后需等待系统自动收卷。

(二)外语类考生:

1、本次考试共分为2个单元,第1单元设备调试部分,需在“3分钟”内检查耳麦能否正常采集及输出声音,摄像头能否正常显示图像。如设备有问题及时联系监考老师。

2、设备调试完成后,系统自动进入第2单元,第2单元为考生答题部分(人机对话),考试时间37分钟。

3、考生答题过程中需按序作答,所有单元均不能提前结束或提前交卷,进入下一题后则无法返回上一题作答。

4、当前试题答完后,考生可点击“回放录音”回放录制的答题信息,回放过程中可随时点击“停止回放”按钮停止回放。如需重新回答,则点击“重新开始录制”进行重新录制。重新录制后之前录制的答题信息将被覆盖,考生需再次点击“回放录音”回放录制的答题信息,如确认本题答题完成则点击“下一题”继续做答。进入“下一题”后将无法返回上一题。

5、外语类考试景点讲解题干为中文显示,问答题题干均为所报考语种语音播报。

6、外语类考生需用自己所报语种作答。

7、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答题完毕后需等待系统自动收卷。

(三)防疫要求:

1、坚持防疫为先。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有关要求。

2、考试当日,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北京健康码绿码有序进入体温检测区进行测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防疫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考场纪律

1、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凭有效证件按规定参加考试。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签字拍照入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必须和报名时所提交的有效证件一致。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开考后5分钟,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且系统不允许登录。

3、考生进入考场时,除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外,不准携包、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备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计算器、食物、饮料等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位置)。

4、考生进场拍照后由监考人员告知其座位号,考生须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入座后须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5、考生入座后,使用准考证号登录考试系统,登录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考试科目及本人照片。考生如发现信息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登记处理。

6、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

7、如考试过程中机器出现故障,考生需保持安静,等待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8、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无故离开考场,视同放弃本次考试,本次考试成绩记为“0”分)。如遇突发疾病确实无法继续考试者,可退场治疗。

9、考试过程中,涉及试题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10、遇到突发事件如停电请保持安静,在座位等待处理结果。

六、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违纪行为处理按照《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二十二条执行。

第二十一条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老师提醒后不改正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一) 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二) 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三) 未按规定携带手机、信号接听器等电子通讯、存储、摄录设备的;

(四) 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五) 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六) 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七) 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八) 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导游从业人员存在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文化和旅游部将相关信息记入导游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报名申请。

(一) 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 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

(四) 使用手机、手表、等电子通讯、储存设备接听、接收、查看考试信息的;

(五) 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六) 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七) 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八) 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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