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于6月14、15日举行,2014年广东广州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3日至3月26日,缴费时间为3月14-27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9-13日。 | |||
穗人考中心函〔2014〕27号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6月14、15日两天。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4〕2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 考试时间 | 科目 | 试题题型 | |
| 6月14日 | 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客观题 |
| 14:00-16: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客观题 | |
| 6月15日 | 9:00-11:00 | 地籍调查 | 客观题 |
| 14:00-16: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主观题 | |
二、考试地点
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文件《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执行。
(一)参加全科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二)免考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三)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四、报考方式
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请登陆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并经过“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信息确认、网上缴费”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
1.网上信息填报和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3月13日9:00-3月26日17:00;
2.报名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3月14日9:00-3月27日17:00。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应试人员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已完成注册的应试人员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考信息。考生请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属于广州市市直或广州市各区单位人员(单位名称冠“广州市”或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请选择广州市报名点。
2.上传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100KB,占满图片框),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审核不通过。
3.报名信息确认。应试人员填报信息一个工作日后可查询照片审核结果,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网上缴费。报名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试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人员将报名表交所属考试机构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于考前五个工作日(即2014年6月9日9:00-6月13日17:00期间)自行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六、成绩公布
成绩在8月15日前公布,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请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八、证书领取
广州市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具体请查看网站公布的领证通知。
九、有关事项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的4个科目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后,无需办理异地转考。如上年度在其他省市报考的老考生到我省报名参考,只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广东省作为参考地即可。参考地一经确定,将无法修改,请应试人员谨慎选择。
(四)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五)凡是在违纪违规处理期内的考生(含外省籍考生)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已缴交的考务费在报名时直接上缴国库,不予以退费。
十、考试教材及考前培训
为使考生在有限的备考时间内获得高效率的提升,报名参加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培训的方式,根据自己的专业基础知识情况选择不同班次学习。本站提供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点击试听>>
网校除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也根据考生需求,或将以现场面授(定时定点)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10—53688886,传真:010—63737385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同时,为配合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附件:
附件: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与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应试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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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是参考2014年广东广州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考务通知做的相关改动,请考生以广州人事考试中心官方文件公布内容为准,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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