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要求青海省2020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必须进行考后复核,共7人 (详见下列名单)。根据青海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了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请考生提前出示“信康码”(绿码),全程佩戴口罩,如有排队,人员间距1米以上。另外,10月10日后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过病人的重点人员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要出示2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应间隔24小时再次采样检测)报告。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名单所列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如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的人员,影响后期合格证书的发放,请成绩合格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复核不再进行电话通知,所须内容均以公告为准。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月18日
地点: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海晏路77号1122室)
联系电话:0971-6253764(仅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二、资格复审对象
凡参加2020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详见下列名单)
三、审核程序
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携带的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一致。报考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相应的免试级别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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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