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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1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以不足15天,这事要抓紧了!

发表时间:2021/2/26 18:41: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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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 日月如梭,转眼间距离教师资格考试,就只剩下了不到15天的时间。今年的考试依旧会有防疫政策,很多地方要求考生提前14天进行体温检测,所以大家要及时关注各地的防疫信息,不要因为少了这一步骤,导致自己无法参加考试哦~

北京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所有考生应知悉、配合、遵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做好健康监测与防护。

考生参加考试时,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出示相关材料和登记,具备疫情防控相关条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了解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天津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请考生认真阅读并落实《2021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2021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

辽宁

考生须提前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当天每科考试入场时将填写完整的《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同时出示辽事通和国务院行程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吉林疫情防控须知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须严格遵守以下防疫要求:

(一)严格执行考生本人现居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按照现居地政府要求,执行现居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考生本人考区所在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随时关注考区所在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规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严格执行。

(三)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要提前报告,并为执行现居地和考区所在地政府的防疫规定预留出充分时间。考生本人要提前了解当地政府的相关防疫规定,为执行相关规定预留出充分的时间。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需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具体下载说明附后)。所有考生还需填写《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五)考生需自备口罩,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除需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以外,还需要通过手机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本人填报的《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进入考场后需提交《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主动接受入场检查。考生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直接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考生参加第一科考试进入考场时将《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交给监考员。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面试考区所在地政府、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黑龙江

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并按要求做好考试防疫准备工作。考生须在公告之日起持续关注微信公众号“龙招港”或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及时接收或查阅防疫通知,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上海考前防控疫情排查要求

请考生自觉对照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中的考前防控疫情排查要求进行自我排查。并填写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附件4)。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江苏

1.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应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无必要尽量不要离开考试所在地区。因疫情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考生审慎报考。

2.考生于2021年2月27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和《健康报告表》并接受体温检测。进入候考室后将《健康报告表》交给监考员。

4.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jseea.cn)或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浙江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前完成浙江省“健康码”的申领。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均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且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过程中,须遵守考试机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试机构的安排。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关注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防疫具体要求。

安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徽省考区疫情防控须知

各位考生: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举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防疫须知。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从2月27日起,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我省,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试前,考生务必打印填写《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一),并携带至考场上交后方可参加考试。

自3月13日起计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若考试报到时无法提供的,禁止参加考试。

(1)本人过去14日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本人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过去14日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4)本人过去14日内,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皖。

(5)本人疫情期间从境外(含港澳台)入皖。

(6)本人过去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4日内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9)本人“安康码”为非绿色码。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7)的情况。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属于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4.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月7日

福建防疫须知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自2月27日起,建议考生避免到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生考前须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并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点击下载)。

对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等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以下简称四类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显示非绿码,须于考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并获取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并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属于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将严禁入场考试。

4.考生须在考前密切关注我院关于防疫要求的最新公告。

江西

暂无疫情防控具体政策

山东

考生请于考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致考生的一封信,按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疫工作后参加考试。

河南

一、考生需于考前14天提前通过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下载“河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续关注健康码的状态,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考生从考前14天开始,须自觉测量每日体温、如实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监测表下载地址),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生自行下载体温监测表,用A4纸单页面打印,如实填写后于3月13日参加考试时携带体温监测表(根据报考科目,准备1-3份),并在每一个考试单元上交给所在考场监考人员。考生须主动配合考点其他防疫措施等,不准瞒报、漏报。

二、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

三、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观察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建议考生尽量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方可入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体温复检仍异常的考生可选择放弃考试,或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入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配备的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理。

八、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场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理。

九、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湖北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4),从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5),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每科一张)。

湖南

考生从考前14天开始,须自觉测量每日体温、如实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监测表附后),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生须携带体温监测表参加考试,并在每一个考试单元上交给所在考场监考人员。

考生赴考点时,要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出行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广东

于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期间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广西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最新防疫工作要求,现将考生参加考试的防疫要求提示如下:

一、考生应于考试前申领“广西健康码”。从2月27日起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去人群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二、因考试是一项繁重的脑力活动,考生若因发烧发热引起身体不适,为了自身及其他考生的安全,建议不参加本次考试,并及时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向所在考点报告。

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进入考点前须进行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测量,为避免交通拥堵以致耽误考试,请考生自行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携带准考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到达考点。考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体温测量<37.3℃的,方可进入考点。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以及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须服从考点的应急处置安排。< p="">

四、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考生间距须保持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除身份确认及在考场考试期间可摘除口罩以外,其他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在当场考试结束后,应配合当地疾控部门的安排处理。

六、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七、“广西健康码”申领方式

直接扫描或识别下图二维码,选择任意一个APP或小程序申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1年2月23日

海南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和考生守则,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考试前7天(或14天,根据考试时疫情发展情况确定),考生可通过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海南政务大数据公众号、码上办事APP、支付宝、椰城市民云等方式登录海南省健康一码通系统进行每日健康打卡。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备),在考场内严禁擅自摘除口罩(身份核验时需摘下口罩),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

4.考生进入考点须首先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考点张贴)打开个人健康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 存在异常情况的须进一步检测行迹码。

5.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测温后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6.接受测温、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

7.测温后领取手机专用信封,在进入考场前将本人所携带的手机关闭装入手机专用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和座位号,安检进入考场时将信封袋交给监考员,考试结束后待监考员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发回考生本人。

8.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所有考生均须建立健康码并在考前7天连续进行健康打卡,没有本人健康码或不进行健康打卡的,将影响本人参加考试。

(2)入场前进行体温测量时,经确认发热(体温超过37.3℃)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考试或不得在普通考场考试。

(4)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健康码不为绿色的,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①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②考试14天前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③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其中第1、13天分别做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重庆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 ( 教 学 厅 〔20 20 〕 8 号 )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14号) 的精神,将在笔试前 14 天起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健康监测。

(一)健康监测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附件2),登记表在考试当天 入场 检查 时 上交,每场考试交 一张 。

(二)温馨提醒

1. 考生在考试期间要加强自我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场安检时,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摘掉口罩核验身份信息,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应试。

2.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研判,确有必要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遵循考点规定,服从考试安排。

3.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前后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有序、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四川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填写《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6),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每场考试上交一张。

贵州

暂无疫情防控具体政策

云南

本次考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和顺利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省制定了《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1),所有考生应在报考前认真阅读并承诺后报名和参加考试。

陕西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前14天考生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态势和考试要求,按照规定参加考试。

甘肃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NTCE安全有序组织,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附件1)。指导意见中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与“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并保留3个月备查。

青海

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随时登陆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查看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按照要求进行考前十四天体温监测记录、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未及时查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提供相关资料,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宁夏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每科目一张)。《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并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

(二)《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是考生入场考试的凭证之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对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及时就医。

(三)请考生严格执行考区及考点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未尽事宜请咨询报考考区。如因个人原因致无法考试的,责任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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