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菏人考函〔2021〕3号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1〕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9∶00—3月31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25日9∶00—3月31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日9∶00—4月9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5月25日9∶00至5月30日14∶05。
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名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其他应试人员实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核查,具体核查程序按照《关于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1〕10号)有关要求执行。
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须现场核查的应试人员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资格核查;各县、区须现场核查的应试人员到本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核查工作。各核查点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现场核查时间:2021年3月25日9∶00—3月31日16∶00。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要严格审查应试人员报考条件。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县、区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考务工作均按照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1〕10号)要求执行。
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3月24日
点击查看:关于山东省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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