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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27日-4月6日

发表时间:2021/3/30 10:43:3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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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人社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8号)及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内人考函〔202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及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更新环评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中新旧专业对应表的函》,《通知》中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附件2)已更新,请各地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中予以参照执行。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网址

全区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此次考试的人员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准确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7日—4月6日23:00,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4月6日—4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23:00。

2、通过网上审核人员考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核。对于符合免二科和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工作证明(写清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从事咨询业务工作多少年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的毕业证原件(2002年以后需携带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资格审核时限内到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文明东街CBD国泰商务广场行政办公区三楼A区327窗口)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直接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通过后才可缴费。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报考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

(三)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条件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各地在发布报考注意事项时,要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同时,各地要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内容,作为报考须知事项,一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要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条件说明。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GB/427073/index.html。

(四)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附件1)。

(五)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三、考试事宜

(一)考试时间、科目

5月29日

上午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30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1年5月24日—5月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点设置

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设区直考区。

(四)考后公示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费用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18号公告的相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5元。

五、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其它事宜

(一) 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针对考试考点、时长、题量、总分值等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以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公布为准。

(三)应试人员须知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 各旗区接此通知后,应尽快做好报名宣传工作。

(五) 联系电话:0477-8586210

附件:1.自治区各盟市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区直及各盟市考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点击进入: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名入口


政策解答: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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