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年第九批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名单的通知
(9号)
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关于2021年第19-22号》批房地产经纪人与协理初始登记人员名单的公告(第9号),刘伟军等72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附件1),陈浩然等8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条件(附件2),成翔等29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条件(附件3),吉彦征等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注销登记条件(附件4),姜焮等33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附件5),曹铮铮等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续期登记条件(附件6),石晓红1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变更登记条件(附件7),徐丽华等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注销登记条件(附件8),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
取得《房地产经纪人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附件:
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2021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