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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考试院:2022年注册会计师符合条件人员提交免试材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6/10 16:16:3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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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符合条件人员提交免试材料的通知

根据《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辽宁考区报名简章》要求,沈阳市考试院定于近期受理符合条件人员提交免试材料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2年6月15日-17日。

二、办理方式

1.邮寄办理。选择邮寄办理的考生请将身份证原件、“高级职称证书”原件、《XX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原件,三种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连同邮寄的快递单号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其他材料纸质件邮寄至我院,纸质材料收到后通过邮箱回复告知。

2.现场办理。选择现场办理的考生请至少提前一日登陆“沈阳市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点击“资格考试”栏目中“网上预约”,进入“预约取号”模块,进行网上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

三、申请免试所需要件及要求

1.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公章”栏要求盖与高级职称证书上单位一致的公章,如果调动工作与高级职称证书上单位不一致,需现单位开具调动工作的证明,证明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3.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每页都复印,一式三份);

4.《XX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有关要求

1.首次报考考生不建议申请免试,免试审核通过后终身有效,不可以修改。

2.“免试申请表”需要在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辽宁)中下载。

3.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工整填写、清晰拍照或扫描。

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减少人员聚集,提倡考生选择邮寄方式提交材料。

5.选择邮寄办理的考生请预留邮寄途中时间,确保邮件在受理时间内被接收。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ksy_zhksb@163.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31号,沈阳市考试院资格考试管理部,18640183429。

咨询电话:024-22866188

沈阳市考试院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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