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2012年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登记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晋建价协字[2012]11号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精神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2012年造价员登记工作,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工作:
1、登记范围:
2012年造价员考试合格(不包括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
2、登记条件:
(1)取得造价员考试合格证。
(2)受聘于一个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3、登记申报程序:
(1)登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网址:dez.sxjs.gov.cn),选择“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内的“造价员登记”,进入“登记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报后打印《造价员申请登记表》。
(2)市属单位的报名材料报送属地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审核。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汇总报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价协”)。
(3)中央直属、专业部属、省属单位的报名材料报送省价协审核。
(4)五人(含五人)以上的单位须指定专人统一办理。
4、申请登记应提供下列资料:
(1)造价员申请登记表一份;
(2)造价员考试合格证一份(进入“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内的“造价员考试”,在“个人信息管理”内的“打印合格证”打印即可);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书原件。
5、登记时间:
(1)网络登记申报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8月22日;
(2)现场受理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24日(节假日休息)。
二、增项办理:
1、办理范围:
2012年造价员考试增项合格的人员。
2、办理增项应提供下列资料:
(1)造价员考试合格证一份;
(2)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
3、办理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24日(节假日休息)。
4、办理程序:
(1)市属造价员报送属地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初审后报省价协。
(2)省属造价员报送省价协。
三、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按规定时间上报省价协书面汇总资料及电子文档。
8月29日:太原 忻州 晋中 大同 朔州
8月30日:长治 晋城 临汾 运城 吕梁 阳泉
四、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造价员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造价员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造价员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造价员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造价员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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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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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