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考中心函〔2015〕2号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通知
广州市报名点考生,有关区、县级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4年12月25日公布,考生请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专栏进行查询。目前我市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预审核。
2013年经济的合格标准是: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如已达到上一年度合格标准,请您按时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 报名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 增城市 | 增城市荔城街惠民路1号新行政中心3号楼112室 | 32829291 | 8:30-12:00 14:30-17:30 |
| 花都区 | 花都区公益大道兰花路1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1307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36911262 | |
| 番禺区 | 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69号德胜广场三楼区人才办培训部 | 8469269884692699 | |
| 从化市 | 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从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资源开发科 | 8792784087933821 | 8:30—12:00 14:00—17:30 |
| 广州市区 |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 83543605 | 8:30-12:00 14:00-17:00 |
一、提交资料时间和地点
请按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于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6日工作时间段,到以下相应指定地址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预审。
注: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报名的考生,请与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联系领取(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二、提交资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见附件1)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凡逾期未提交材料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证书;逾期提交材料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都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由于是预交表,今年的合格标准分数线可能与上一年合格分数线有差异,敬请广大考生留意今年合格标准。

(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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