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2023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2023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现场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5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的,成绩两年有效。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如下:
类别 |
时间 |
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2023年6月3日-14日 |
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 |
2023年6月3日-11日 |
口腔类别 |
2023年6月3日-8日 |
公共卫生类别 |
2023年6月3日-4日 |
三、医学综合考试
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实行纸笔考试。其他类别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除蒙医、藏医、维医、傣医、哈萨克医、中医(朝医)专业、中医(壮医)专业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考试时间如下:
(一)计算机化考试
时间 |
8月18日(星期五) |
8月19日(星期六) |
8月20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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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
13:30-15: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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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执业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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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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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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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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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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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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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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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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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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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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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表中“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傣医、中医(朝医)专业、中医(壮医)专业。 |
计算机化考试加试部分
时间 级别 |
8月19日(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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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12:05 |
11:05-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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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 |
军事医学 |
院前急救岗位、儿科专业 |
执业助理医师 |
———— |
军事医学 |
(二)纸笔考试
时间 |
8月19日(星期六) |
8月20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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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14:00-16:30 |
9:00-11:30 |
14: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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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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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一)2023年组织傣医、中医(朝医)专业考试,继续开展哈萨克医考试试点。
(二)因疫情未能实施2022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区考点考生参加2023年报名,待完成相应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后,未通过的考生再行2023年资格审核和考试缴费。
(三)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来源:
http://www.nmec.org.cn/Pages/ArticleInfo-4-11717.html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