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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2022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葫芦岛考区)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5/11 18:29: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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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勘察设计师(葫芦岛考区)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葫芦岛市定于2023年5月16日开始发放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师(葫芦岛考区)职业资格证书,为方便考生领取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邮寄领取

为便于广大考生快捷领取证书,建议广大考生选择邮寄方式领取,以免延误使用。

(一)邮寄申请时间

考生请于2023年5月16日起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办理证书邮寄。

(二)邮寄领取流程

考生在受理时间内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办理证书邮寄。成绩合格人员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我中心将证书统一交邮政速递公司寄出。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邮寄费用由考生收件后支付,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

证书邮寄咨询电话:0429-2281183

葫芦岛市定于2023年5月16日开始发放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师(葫芦岛考区)职业资格证书,为方便考生领取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邮寄领取

为便于广大考生快捷领取证书,建议广大考生选择邮寄方式领取,以免延误使用。

(一)邮寄申请时间

考生请于2023年5月16日起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办理证书邮寄。

(二)邮寄领取流程

考生在受理时间内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办理证书邮寄。成绩合格人员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我中心将证书统一交邮政速递公司寄出。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邮寄费用由考生收件后支付,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

证书邮寄咨询电话:0429-2281183

葫芦岛市定于2023年5月16日开始发放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师(葫芦岛考区)职业资格证书,为方便考生领取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邮寄领取

为便于广大考生快捷领取证书,建议广大考生选择邮寄方式领取,以免延误使用。

(一)邮寄申请时间

考生请于2023年5月16日起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办理证书邮寄。

(二)邮寄领取流程

考生在受理时间内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办理证书邮寄。成绩合格人员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我中心将证书统一交邮政速递公司寄出。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邮寄费用由考生收件后支付,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

证书邮寄咨询电话:0429-2281183

葫芦岛市定于2023年5月16日开始发放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师(葫芦岛考区)职业资格证书,为方便考生领取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邮寄领取

为便于广大考生快捷领取证书,建议广大考生选择邮寄方式领取,以免延误使用。

(一)邮寄申请时间

考生请于2023年5月16日起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办理证书邮寄。

(二)邮寄领取流程

考生在受理时间内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办理证书邮寄。成绩合格人员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我中心将证书统一交邮政速递公司寄出。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邮寄费用由考生收件后支付,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

证书邮寄咨询电话:0429-2281183

二、现场办理

(一)办理时间:2023年5月16日--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左裙楼二楼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

(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因故本人不能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持考试合格人员、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四)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按邮寄方式办理。

三、其他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试科咨询电话:0429-6660762。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1日

来源:http://rsj.hld.gov.cn/ywdt/tzgg/202305/t20230511_1141718.html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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