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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程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发表时间:2023/5/18 9:09:2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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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职称人员,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助理工程师

(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二)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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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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