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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论文要求

发表时间:2023/5/18 17:53: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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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业绩成果要求,应在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3项以上条件:

1.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或相当奖励。

2.完成省(部)级研究课题2项以上;或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和市(厅)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3.参与省(部)级以上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战略决策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的制定,并颁布实施。

4.主持完成单位内部立项的重大项目1项以上或重点项目2项以上,取得较高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5.主持单位内部管理标准、发展规划、工艺流程等标准制定2项以上,实施成效显著。

6.发表在本领域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获得同行专家认可。

7.独立撰写技术研究报告2篇以上,引用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具有应用价值,并经2名本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评议证明。

8.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下列授权(登记)知识产权成果之一,并取得较高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1)发明专利1项以上;

(2)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3)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

第二十二条破格申报评审条件。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的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作为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或相当奖励项目1项以上。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项目2项以上。

3.在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4.满足第二十一条业绩成果要求的4项以上,并经2名本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及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正高级工程师业绩成果要求,应在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

1.作为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其成果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或相当奖励1项以上。

2.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国家级项目或省科技重大专项1项以上,或完成省(部)级项目或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研发)项目2项以上,具有国内领先以上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作为负责人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创新成果的开发、转化或运营方面业绩突出,取得特别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本领域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5.主持研制本领域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6.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下列授权(登记)知识产权成果之一,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1)发明专利1项以上;

(2)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3)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

第二十七条破格申报评审条件。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的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作为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相当奖励)2项以上。

2.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国家级项目或省科技重大专项2项以上;或省(部)级项目或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研发)项目3项以上。

3.在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绿色通道申报评审条件。对服务我省工业振兴,围绕辽宁工业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的发展战略,以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为目标,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1.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前沿技术、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引领新兴行业技术发展、为本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经同行专家评价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市场认可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2.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其原创性技术成果获得国际同行专家认可,且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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