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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要求

发表时间:2023/5/18 17:56:4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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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材料申报参考指引》可知:

关于论文要求

申报建设工程职称所提供的论文、著作,应符合《标准条件》规定的刊号、内容、作者等要求。提供公开出版发行的论文应能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等三大国内认可度较高的论文数据库网站上检索验证。凡在上述三大平台检索不到,或发表在电子期刊、副刊、增刊、年刊等,或期刊信息与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论文,均不作为申报依据。在材料申报截止日无法提供正式出版刊物、仅提供用稿通知或论文录用证明的,不予受理。提交的论文、著作材料应包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文章全文或参与编写章节全文的有关材料。初审和受理部门可视情况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抽查。

关于业绩替代论文说明

申报人根据《标准条件》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业绩代替论文的,需提供有关情况材料说明,包含代替论文所用业绩的项目名称及概况等内容,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平台。作为业绩成果的项目不得重复使用。

关于民营企业人员申报

根据国家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申报职称的有关规定,民营企业人员申报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的,论文可以用本人“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符合条件的业绩替代,提供有关情况材料说明(内容要求同第八条,且作为业绩成果的项目不得重复使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近期3个月以上连续缴存的社保证明,一并上传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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